考生被录取后,考生本人应凭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(被民办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携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》)到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毕业中学领取个人高考纸质档案,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。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履行签字手续。考生务必加强个人档案保管,不得私自启封,严防丢失。
考生被录取后,考生本人应凭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(被民办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携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》)到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毕业中学领取个人高考纸质档案,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。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履行签字手续。考生务必加强个人档案保管,不得私自启封,严防丢失。